航司購票「超賣讓座立減50」能解決超賣難題嗎?
東航App購票新增「超賣讓座,折價50」選項,勾選後遇超賣需配合讓座。新選項能否真正解決超售難題?如何保障讓座乘客合法權益?
你坐飛機遇過超賣嗎?提到航班超售,不少人想到的都是這樣的場景:臨近登機,廣播反复尋找願意改乘後續航班的“志願者”,有人主動讓出自己的座位,獲得現金賠償。現在,這道「選擇題」提前到了買票的時候。最近,東方航空App在部分航班上線「超賣讓座」選項,旅客勾選後機票立減50~100元,但這也意味著一旦超賣發生,旅客需要優先配合讓座。
將讓座選擇前移到購票階段,這樣的嘗試,能否真正解決超賣難題?拿到50元優惠,也代表行程有了不確定性,這筆帳劃不划算?讓座旅客的合法權益又該如何保障?
打開「東方航空」App,在部分航班的購票介面上,能看到一個「超賣讓座,立減50」的選項,下方標註:「同意航班實際超售時優先讓座」。記者勾選此選項,隨即出現一則提示:選擇本產品成為當次航班超售旅客,當航班發生實際超售時,需配合航司後續安排,並享有《東航航班超售服務方案》對應的賠償。東航客服介紹,目前這項產品主要針對部分航班的經濟艙旅客。
東航客服:如果您選擇這個產品,您會享有購票直減,就是國內航班減50元,國際航班減100元。如果後續航班發生了實際超售的話,您需要配合航司後續安排,但您還是依舊享有東航航班超售服務方案對應的賠償。
民航業內人士介紹,超賣是民航業通行的做法。合理超售能減少座位空置,提高航班利用效率,為更多旅客提供出遊機會。
業內人士:核心邏輯就是,例如飛機假設有100個可供銷售的座位,航空公司可能會銷售105張。如果已經購買機票的部分旅客因為個人原因沒有成行,那麼多銷售出去的機票,旅客也可以正常搭機。有可能來了103名旅客,就需要解決那3名旅客不能搭乘這班機的問題,這就是超賣管理。
圍繞航班超售的爭議由來已久。在網路平台上,不少旅客分享過了機場才得知航班超售的經驗:原定行程被打亂,只能被動接受航司給予的補償方案,而這些補償未必能涵蓋行程延誤帶來的實際損失。這次東航的變化,是把尋找志願旅客的環節,從航班起飛前提前到了購票階段。
拿到50元優惠,也代表行程有了不確定性,這樣的選擇,旅客願不願意買單?
記者採訪發現,對於行程彈性、時間相對充裕的旅客來說,多一個優惠選項,有一定吸引力。
市民1:相當於在機場賠償的基礎上,我還能多拿50塊。假如我的行程不是特別趕,那就相當於為下一次行程存了一筆經費。
市民2:畢竟超賣的機率並不高,只要航司後續能夠落實改簽、食宿這些保障,我覺得也是一個辦法。
但更多旅客更重視行程的確定性。
市民3:我不想選這個。拿了50塊錢,我得完全聽你航空公司的了,到時候有什麼糾紛,就變成我的責任了。
市民4:我覺得系統能解決的事情,為什麼要把這個責任再推給消費者?它買票賣票合適的時候就該把這個設置好呀。
民航資深從業人士、中國航空運輸協會特聘專家林智傑向中國之聲表示,這一做法相當於把尋找超售「志工」的環節提前到了購票階段,是航空公司探索更妥善處理超售問題的一次有益嘗試。
中國航空運輸協會特聘專家林智傑:以往在實際的業務中,尋找志工應該是超賣處理相對來說最困難的環節。不同旅客有不同的想法、不同的考量。東航透過這樣的產品,實際上在賣票的時候,就找到了這些願意延後行程的旅客。所以對於超售的妥善處理,是一個很有益的嘗試,對整個操作規範也有幫助的。另一方面,大部分情況下,提供了一個更優惠的運價,也能夠吸引價格敏感型旅客。
從營運角度看,合理超售能夠提高航班利用效率;但一旦實際到場旅客超過座位數,如何處理“誰留下、誰改簽”,就直接關係到旅客權益。根據《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允許承運人合理超售,但必須制定完善的處置預案、優先徵集自願旅客並依法補償,嚴禁強行拒載已購票登機旅客。
除了50元的機票優惠,在購票階段選擇「讓座」的旅客能拿到多少賠償?東方航空客服表示,具體賠償以登機口現場實際情況為準。記者查詢《東航航班超賣服務方案》發現,自願棄乘、拒載、溢出的賠償標準中,國內航班經濟艙延誤0—4小時可補償現金1,000元,4小時以上補償1,500元。但方案中也明確標註“均為上限,非直接適用”,而賠償下限並未列出。客服提醒,若旅客對相關權益較擔心,需謹慎選擇超賣讓座。
東航客服:一旦選了之後,您可以理解為您的機票已經專屬一個特殊的超售類型客票。如果想單獨把超售這部分退掉是不行的。如果說您發生自願變更的話,超賣讓座會自動作廢,後續按改簽後的票面金額,還會讓你補繳相關的金額。
記者整理發現,各航空公司對於超賣的補償規則並不完全相同。有民航業內人士指出,面對超售情況,需要在航班營運成本與志工接受意願之間尋找平衡,因此,賠償往往是在雙方的協商與博弈中達成共識。
業內人士:就是在超售的狀況下徵集旅客改航班,這個其實是談判學。可能它會叫價。就比如說,我賠兩百,後續航班假設晚兩個小時,那我就認為兩個小時我賺二百元沒問題,那他就出來了;如果兩百塊錢沒有人接受的話,那他有可能五百,有沒有人。所以這是談判策略問題。
這也正是一些旅客最關切的問題。有網友提出,購票階段就同意讓座,一旦真正發生超售,自己還能不能像其他旅客一樣,就補償方案充分協商?
市民5:我總覺得這更像是用50塊提前買斷了我的談判權,心裡不太踏實。
林智傑認為,旅客提前做出讓座承諾,航空公司也應該盡量把相應保障提前說清楚。他建議,可以在旅客購票階段,就明確不同延誤時長對應的補償區間範圍及保障安排。這樣,旅客在看到「便宜50元」的同時,也能夠清楚知道:如果真的發生超售,自己可能需要付出什麼,又能夠獲得什麼。
林智傑:實際超售的機率其實不高。在實際超售的情況下,我們不希望是一個討價還價的場景。我們希望是一個規範的操作,就是我明確地提前告知,比如說推遲2個小時補償多少錢,推遲4個小時多少錢,如果到第二天補償多少錢,這應該是一個明確的規範的標準。在旅客購票的時候,明確告知,便宜50塊錢,超賣的情況下,我能得到多少錢的補償。 (圖片來源:中國之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