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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按網紅攻略出行遭意外 出遊遇險誰來擔責?

女子按網紅攻略出行遭意外 出遊遇險誰來擔責?

美娜
美娜旅游资讯行业动态
發佈於 2026-09-11 15:24

現今,健行、登山等戶外休閒活動備受追捧,社群媒體上不少標示「寶藏」的網紅健行攻略熱度很高,但這樣的攻略背後往往暗藏安全隱患。前不久,北京一名女子就依照一條網紅徒步攻略出行,不料遭遇意外。

女子依網紅徒步攻略出遊遭遇意外

前不久,一名女子在網路上刷到一條徒步攻略,表示北京房山有條路線全程僅6.5公里,輕鬆到「孩子都能走」。女子信以為真,午後獨自進山,進山後她才發現,實際路況和攻略描述相差很大,山路幾乎完全被植被遮擋,原路回撤同樣危險,無奈硬著頭皮繼續前進。到了傍晚,山裡降雨起霧,能見度不足5米,該女子並未攜帶頭燈、手電筒等緊急裝備,很快迷失方向陷入險境。

危急之下,她撥通當地救援隊的電話,15名救援隊員冒雨進山搜尋,經過7個小時的連夜營救,隔天凌晨3點,被困女子才成功脫險。

據救援人員介紹,女子受困的這條路線,在戶外圈內屬於公認的高難度、高風險野山路線。但經過社群平台貼文包裝美化後,搖身一變成了「新手友善打卡線」。這名女子的受困經歷並非個案,此前各地已發生多起徒步新手被不實文案誤導,貿然進山後被困的事件。

當因為輕信網路攻略遭遇險情,責任該如何認定?專家表示,健行者本身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對自身行為及潛在後果作出理性判斷,一般情況下需承擔主要乃至全部責任。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石佳友:每個人是自己安全的第一個責任人,所以自己要盡必要的注意義務。比如說自己是否對於所從事活動的風險有必要了解,有沒有做一些基礎的風險研判,如果沒有盡到對自身安全的必要注意義務,這種情況自己顯然應該承擔責任。

至於網紅徒步攻略的發布者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專家認為,需結合發布者身分、發布目的、是否獲利及主觀過錯等多重因素綜合判定。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石佳友:看身份到底是普通個人還是戶外的博主,還是專業的商業機構,如果是基於商業目的,比如說機構,這個時候責任就顯然就更重了。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王葉剛:對於過錯的認定,尤其是網紅部落客如果粉絲比較多,發布的資訊影響範圍比較大,這個時候注意義務、審核義務就應該更高一點。如果發布相關的網紅健行路線,明知有相關的風險故意不告知,這種情況下是沒有盡到最基本的注意義務,是需要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的。

記者調查發現,在社群平台上,還有些攻略將未開放的野外區域包裝推薦為健行線路,引發險情。

前段時間,在一場由北京某戶外機構組織的徒步活動中,3名領隊帶領著42名徒步愛好者在河北飲牛渠一帶的深山被困,直到次日凌晨才被營救下山。據了解,事發地飲牛渠是一處未開發的野山,地方政府早在今年7月8日就發佈告知書,禁止在主汛期前往飲牛渠開展野遊。

但9月7日,記者檢索社交平台發現,“飲牛渠”相關徒步推薦帖數量眾多,一些帖子將其稱其為“北京徒步新寵”“京郊徒步天花板”,宣稱“11km環線徒步小白也可以走”,其中不少帖子發佈於7月8日告知書發布之後。專家提示,對於這類內容,如果平台處置不到位,同樣可能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王葉剛:如果社群平台知道或應該知道相關的路線,就有很大的風險,那麼他應主動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連結等合理措施。沒有採取措施的,也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與陌生搭子結伴出行潛藏風險隱患

除了不實網紅攻略,網路上「找搭子」結伴出遊同樣熱度很高。 「搭子社交」受到不少年輕人的青睞。在某社交平台,「旅遊搭子」「徒步搭子」等相關話題的瀏覽量超10億。但這種看似美好的結伴出行背後,同樣潛藏風險隱憂。

前段時間,「1人操控100個帳號把旅遊搭子騙去新疆」的話題衝上微博熱搜,關於陌生旅遊搭子的安全問題引發關注。早在去年10月,就有252名健行者違規穿越青海祁連山老虎溝高海拔區域受困。事發區域海拔高、氣溫低、地形險峻,多部門進行了近72小時的緊急搜救,將251名被困徒步人員安全轉移,1人因高原反應和失溫不幸遇難。

事後調查顯示,這些健行者來自全國各地,有不少是年輕人和健行新手,絕大多數人事先互不相識。大家透過社群平台發布的健行邀約臨時集結,在不了解線路實際難度的情況下貿然進入高危險區域,最後釀成意外。

不少網友疑惑,和陌生搭子結伴出遊發生意外,同行搭子是否負有法定救助義務?專家對此做出解讀。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石佳友:普通的搭子,他自己也是一個參與者,他也不是發起人,也不是組織者,他也沒有任何的引流、商業獲利的意圖,這種情況下他就沒有安全保障義務。只是說在緊急情況下,他可能有一個合理的救助義務,一起旅遊的過程中一方遇險,那麼他應該及時地報警求助。

專家提醒,搭子的先行行為會導致救助義務,若搭子此前的行為將同伴置於危險處境,使同伴陷入危險,此時需承擔救助義務,漠視不管可能構成不作為侵權。

此外,主導規劃路線、召集人員的出行發起者,由於對行程具有主導權,需要履行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王葉剛:如果組織者沒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比如說是因為他沒有考慮到天氣變化,導致相關的參加者失溫,以及他沒有準備充足的救援物資,沒有及時地呼救等等,這種情況下他是沒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他是需要承擔侵權責任的。

完善業界評級標準加大監理力度

盲目輕信網紅出遊攻略、草率結識陌生出遊搭子,這都會埋下安全隱患。保障戶外出行安全,減少險情發生,離不開個人、產業、平台等多方共同努力。

專家提醒戶外愛好者,對待網路出遊攻略切勿直接照搬,需要仔細核實路線難度、救援配套條件等,避開未開發野景點,不要被網路濾鏡美化效果誤導。在尋找出遊搭子時提高警惕,不可僅憑線上溝通就貿然結伴,盡量避免和完全陌生的人單獨出行。如若出行,需盡量充分了解對方背景,事先查詢目的地預警訊息,備好應急物資,把行程、地點告知家人朋友。同時要擺正心態,不盲目追求小眾、刺激的打卡體驗,遇到危險第一時間尋求援助,切勿抱持僥倖心理冒險前行。

為治理網紅不實攻略、搭子出行遇險或騙局等亂象,專家建議,相關行業協會應該完善評級和考核標準,加大監管力度。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王葉剛:可以對有關的尤其是商業性的一些機構、組織徒步的一些機構進行分級分類,或者進行信用評級,對於違反規定組織徒步活動的,可以對它進行降級,或者禁止它組織相關的活動。

專家也提出,社群平台可以藉助人工智慧技術手段強化對發布主體的審核和引導力度,對於相關發文透過設定風險關鍵字或文字識別等形式加以提示,加大對違規風險資訊的核查,及時下架清理虛假、違法內容。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王葉剛:平台也可以有一些事先的預防措施,比如說相關的主體如果發布一些徒步路線,平台也可以要求發布者進行備案,或者是要求他發布相關路線時,需要註明哪些風險點等等。 (來源:央視新聞)